“参加矿产品统一管理工作的多名聘用人员在近2年的时间里收受偷运矿产品者的好处费14万余元,造成国家税费损失200余万元。这些人采取的是‘私自放行’的简单方式,说明矿管部门内部监管存在漏洞。”这是近日辽宁省北票市检察院发给北票市委、市政府的检察建议的内容。
2011年以来,北票市检察院立案查处矿管部门职务犯罪案件12件18人。为此,该院向北票市委、市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矿管部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与警示教育、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完善内部监督和稽查制度。
北票市委、市政府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在组织矿管部门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建章立制的同时,还专门选派38名后备干部充实到北票市矿产品统一管理办公室下辖的19个工作站,强化对矿产品经营工作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