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国土资源局圆满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缴
信息来源:kuangchan.biz 时间: 2014-04-02 浏览次数:513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工作安排,近日我局对昌吉州2013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上缴情况进行了审核、汇总,我州下属5县2市再加上州本级共8个征收单位,2013年度全州共有矿山企业351家,应开征矿山企业344家,实际缴费企业207家(其中无证缴费矿山17家),停产矿山144家。缴费矿山中,主要矿种是煤、砖瓦用粘土和砂石。2013年度矿产品产量7397.02万吨,销量7397.02万吨,年销售收入413459.42万元。
为加强对我州所辖各县市矿山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缴工作,建立矿产资源补偿费动态监测机制,做到补偿费征收与储量消耗真正挂钩,实现矿产资源补偿费足额征收及时汇缴,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根据《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6号)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考核管理办法》。2013年昌吉州下属7个县(市)征收并上缴矿产资源补偿费1798.08万元,州本级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940.06万元,利息0.67万元,2013年全州共上缴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补偿费3738.81万元。做到了应收尽收,全额上解,无截留、欠缴、免缴等情况,较好地完成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缴工作。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矿产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