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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操纵参与 黔江上千万元矿产资源被无证开采并出售

信息来源:kuangchan.biz   时间: 2019-01-07  浏览次数:125

华龙网12月14日17时讯(记者 阙影)公职人员操纵,村干部参与,借建设居民集中安置点、排危等名目,通过假日开采夜间运输等一系列隐蔽操作,无证开采价值1000余万元矿产资源并出售,既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流失,也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12月12日,黔江区人民法院在犯罪地(黔江区金溪镇)巡回审理,当庭宣判了王某中等9人犯非法采矿罪,9名被告人分别获刑并处罚金,在案扣押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另悉,2名涉案公职人员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案党员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不服处罚提起行政诉讼暴出重大案情

2016年11月,黔江区国土房管局对余某华无证开采水泥配料用页岩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余某华于2013年5月开始,以金溪镇长春村修建居民安置点平场工程为由,时断时续地在黔江区金溪镇长春村1组瓦房沟非法开采水泥配料用页岩牟利。当地国土房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对余某华作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0%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余某华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后经黔江区国土房管局深入调查后认为其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涉嫌刑事犯罪。黔江区国土房管局将案件线索移交给黔江区公安局。今年1月,黔江区公安局作为刑事案件予以立案,并成立专案小组侦办。

经过3个月的侦办,警方发现该案从开始的个人涉嫌犯罪演变为先后有9人的团伙犯罪,还牵涉2名国家公职人员,2名村居干部。

非法开采出售上千万元矿产资源9人获刑

经查,2012年底,涉案公职人员王某中与他人合谋,建设金溪镇长春村居民集中安置点以牟利。在实施平场工程时,他们发现水泥配料用页岩,有暴利可图,便纠集该村村支书余某华,伙同政府公职人员马某明及社会人员王某学、杨某永、黄某高,2015年又邀约李某林入伙对水泥配料用页岩进行非法开采。

在2013年至2016年5月期间,相关涉案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借用建设居民安置点、排除危岩等名目,断断续续开采水泥配料用页岩并运输到附近水泥厂售卖。为了躲避行政处罚、逃避打击,王某中与采矿人员暗通信息逃避行政检查,利用明停暗采、节假作案、夜间运输等手段隐匿非法采矿犯罪行为。

2016年5月,因为王某中截留非法采矿所得80余万元不予瓜分,且黔江区国土房管局介入行政执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进入行政处罚程序,见无利可图,第一阶段涉嫌犯罪的7人团伙解散。

2017年2月,尝到甜头的王某中见事情逐渐平息,重新纠集张某全、文某非法开采此矿的水泥配料用页岩,直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才停止非法开采行为。

2018年7月,公安机关对该案侦办终结,该案先后9人涉嫌犯罪。经鉴定,被违法开采的水泥配料用页岩价值1000余万元。

今年11月,黔江区检察院对王某中等9名涉嫌犯罪人员提起公诉。11月12日,黔江区法院受理该案,并于12月12日在金溪镇进行了巡回审理、当庭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中等9名被告人违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且经相关部门多次责令停止开采后仍拒不停止,其开采矿产资源的经济价值数额达1065.2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均应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其犯罪行为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黔江区法院依法判处王某中等9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至二十万元,在案扣押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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