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高度统一,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利用要求,打好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组合拳”。
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高度统一,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利用要求,打好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组合拳”。
加强矿业权出让管理。实行采矿权公开出让,除国务院确定的特定勘查开采主体和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外,一律不得采取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规范采矿权出让程序,认真落实网上公开出让方式;加强采矿权审查,严格按规定审查采矿权。
强化采矿权延续管理。严格矿业权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延续登记;加强矿业权档案资料管理,所有矿业权管理资料纳入部门档案统一管理。
全面强化矿山监管。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重点清理整顿“三线三区”直观可视范围内的露天开采矿山,依法取缔关闭不符合规定矿山;强化源头管控,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要求各县区局加强矿产资源监管力度。
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督促指导各县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本地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加快对责任主体灭失矿山的恢复治理。(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