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山西法制报长治频道
黎城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
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保护矿产资源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制止、查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进一步从源头上有力遏制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的发生,黎城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线索。现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
(三)利用洗煤厂、焦化厂、小工厂、养殖场、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四)利用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及利用民用爆炸物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或相关图片视频资料等内容,以便调查核实。
(二)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方式途径
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或其他形式向公安机关举报上述征集范围内的案件线索。
举报电话:110
举报地址:黎城县古城大街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黎城县公安局
2022年1月21日
来源 |黎城县公安局
编辑 | 张慧
责编 | 杨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