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王者
为助力济源经济持续高质高效发展,加强矿产资源有效保护、开采、综合利用,避免造成矿产资源浪费,2月16日,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与济源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专题会议,同心协力研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常务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唐懋蓥,第五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孙承业,济源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姚安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冯长春,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示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重点矿山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矿产资源保护工作一是要坚持规划先行,要运用战略眼光、系统思维精心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开采修复方案,合理划定开发区域、明确发展方向,确保工作有效衔接、统筹推进。二是要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减少矿山资源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快构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和矿山全生命周期环境生态修复技术体系,牢牢守住生态安全底线。三是要坚持创新驱动、科技引领,用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改造、提升矿产资源开采利用水平,杜绝因采矿造成的破坏景观资源、森林植被、水资源和大气污染等情况,支撑服务全市矿产资源绿色低碳发展。四是检察院济源分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联动发力,进一步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济源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矿产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物质基础,也是不可再生资源,是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济源辖区内现存冶金用矿产资源稀缺。下一步,济源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通过院局联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秩序,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尽职尽责履行矿产资源监督职责,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合理利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济源经济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