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矿产资源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市、县部署,芦溪生态环境局组织成立了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明确各股室工作职责,制定具体行动方案,集中开展对辖区内持证矿山企业开展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问题排查整治。


根据《芦溪县深入整治规范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此次排查整治主要围绕持证矿山环评手续审批、排污许可证申领、自行监测、环保督察整改以及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开展,通过问题整改推动矿山行业绿色发展。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对全县所有持证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建立问题排查整治台账清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进行现场整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督促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实行一矿一方案,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完成整改销号。



下一步,芦溪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深入矿山企业督促和指导问题整改工作,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努力实现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